□毛建國
報載,自前日“今日頭條”宣佈完成C輪1億美元融資後,這個資訊推薦引擎類的手機應用客戶端,即遭遇紙媒的侵權質疑。對此,“今日頭條”
所屬公司回應,如同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樣,該公司只和網媒合作,且遵守搜索引擎的“爬蟲協議(Robots協議)”,並不存在侵權問題。
曾有一句廣告詞很是流行,叫做“我們不生產水,我們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。”對於今天的新媒體來說,很多人做的都是搬運工的事,而“今日頭條”是其中的代表。
在一次活動中,聽到百度一名經理做報告。這位經理列出了受互聯網時代影響最深的行業,其中排名第一的就是媒體。確實,單從運營狀況上講,今天很多媒體都已經風光不再。而在一些人看來,現在新媒體站到了颱風口。可做進一步的觀察,今天新媒體到底有什麼競爭力?
單純從載體創新上講,新媒體做的,傳統媒體也可以做。比如說現在傳統媒體普遍都有自己的網站,而且也開設了自己的微博、微信官方賬號,還在其他方面試水。
媒體的競爭,歸根到底還是內容的競爭。今天的新媒體看似做的是內容產業,而且相對於主流媒體在內容上很有競爭力。可這種競爭力,是建立在犧牲主流媒體利益基礎上的。出現在新媒體上的內容,有多少是新媒體自採自編的?新媒體是實實在在的“內容搬運工”,他們是“複製主義”的集大成者,可以說不站在主流媒體的肩膀上,就不會有新媒體的今天。所謂“颱風口”,更像是一個笑話。
新媒體之所以以做“搬運工”為榮,源於對我國現行《著作權法》(2010版)一條規定的理解。《著作權法》對於涉及政治經濟、社會民生等更新及時的單純事實消息,一般不加以限制。但隨著時代的發展,這一規定是否有修改的必要?
特別是面對傳統利益普遍受損的事實,有沒有必要進行修改?這應該引起法律界和媒體界人士關註。
退一步講,即使《著作權法》鼓勵創作和傳播,也只限於“時事新聞”這一塊,並不包括時事評論、深度報道的內容。可在“今日頭條”上,大量採集了來自主流媒體的時事評論、深度報道的內容板塊。
任何一種媒體,最終拼的一定是內容。有人在思考和反省,主流媒體集中了一批優勢的人才,有理想有才華,肯努力肯付出,為什麼還會面臨今天的困境?而新媒體似乎就是幾個人,拿著“剪刀和糨糊”做著低技術含量的工作,為什麼就能賺得缽滿盆滿?這恐怕值得思考。有消息稱,日本主流媒體在產權保護上做得很好,這恐怕值得我們借鑒。
當下由於侵權成本低而維護成本高,很多人不願意維權。這也助長了“新聞搬運工”和“複製主義”。主流媒體在考慮轉型的同時,不妨也好好坐下來探討一下,有沒有必要把大量的內容免費或近乎免費提供給新媒體?如何通過法律手段,進一步維護自己的權益?編輯:健龍 (原標題:新媒體不能鼓勵“複製主義”)
- Jun 19 Thu 2014 13:10
新媒體不能鼓勵“複製主義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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